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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
教育系统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7-06-25 22:36   审核人:

津电大党〔2017〕6号 签发人:于茂东

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教育系统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津党教【2017】35号)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市委巡视组巡视整改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用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治庸治懒治无为,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经校党委研究,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严明纪律规矩,深化作风


 

建设,加强勤政廉政,做到真管真严真担当,真查真纠真问责,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引导干部讲政治、敢担当、合力干,为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和天津开放大学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治理重点

(一)缺乏政治担当,理想信念不坚定,“四个意识”不强,对党不忠诚,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党的观念淡化,口无遮拦、忘议中央;

(二)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部署要求不力,对校党委、校行政做出的工作要求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制度落实不到位,任务上打折扣、工作上做选择、时间上不及时,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能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对影响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事项不及时研究解决,推诿扯皮,慵懒散浮拖,贻误工作、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

(四)履行安全责任和管理服务职能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造成重大安全、管理、隐患和事故的;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当,导致事态扩大和恶劣影响;

(五)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党的建设虚化,党组织功能弱化,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庸俗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管辖范围内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

(六)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深入,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顶风违纪、不收手不知止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查处力度不够,处置不及时、不充分,未形成常态,“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多发频发

(七)抓班子带队伍要求不严、管理不力,奉行好人主义,搞“小圈子”,搞一团和气,不愿触及矛盾,不敢碰具体问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问题比较突出

(八)思想保守僵化,进取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习惯于固有思维和做法,缺乏争创一流、当猛将做先锋的勇气,精神萎靡,得过且过,面对困难和矛盾瞻前顾后,患得患失,遇到难题绕着走,不敢啃“硬骨头”,不敢担责,无所作为;重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确定的目标任务未按要求完成,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设置造成不良影响;

(九)为民意识不强,服务意识淡薄,对群众和师生冷暖漠不关心,对待基层和系统态度生硬、简单粗暴,难办事、不办事;不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人为设置障碍,变相增加环节和条件,让师生群众和系统办事来回跑,歧视、刁难管理和服务对象,吃拿卡要;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乱摊派、乱检查,通过各种方式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

(十)工作不讲原则,办事不讲程序,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纪律松散,消极怠工,擅离职守、迟到早退、随意脱岗,上班时间玩游戏、炒股票、网购网聊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遇到突发事件不按规定时限上报,不执行请假报备制度;

(十一)对市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未按整改方案规定的时限、标准和要求整改到位;

(十二)其他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三、任务措施

专项治理自2017年2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明确任务。做好思想发动,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3月9日学校召开推进深化整改和落实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向全体中层干部进行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3月17日和19日两次召开党委会,研究学校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开展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3月20日召开中层干部会议,传达教育两委工作部署,对我校专项治理工作再次动员部署。3月底召开学校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动会。通过学习动员,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专项治理中来。

(二)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专项治理方案,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制度清单。要对照专项治理重点内容,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查找存在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梳理问题线索,敢于揭短亮丑,不搞选择,不打埋伏,见人见事见细节,逐一纠正、件件整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征求问题线索要广泛发动,覆盖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体教职工,要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注重发挥群众的积极主动性。以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服务评价评议等多种方式,汇集整理各方面意见建议。

(三)加强教育,强化管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提振士气、抖擞精神,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推进学校改革发展,推进天津开放大学建设。要强化监督管理,把功夫用在平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既注重结果控制,更注重过程控制,对党员干部不想作为、不愿担当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毛病酿成大错误。

(四)督查问责,注重实效。加强对专项治理进展和成效的检查监督,确保专项治理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梳理信访举报的基础上,与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对接,分批次筛选出内容具体、可查性强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线索,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各部门都要确定出重点督办问题线索,列入台账、挂牌督办、销号管理。纪检监察室和党委办公室要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严肃问责,对影响较恶劣、社会关注度较高、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公开曝光,扩大震慑效果,推动全校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环境。真正落实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使干部能上能下,关键是能下。要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抓住“关键少数”和突出问题,对不作为、怠政懒政和不敢担当、拈轻怕重的敢于“开刀问斩”,严肃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23679991,举报邮箱:jijian@tjrtvu.edu.cn

(五)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把整改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对因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受到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党政纪处分等处理的,要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督导,确保整改落实。要针对专项治理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等问题、提高各部门效能的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机构及任务分工

党委成立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的统筹协调,抓好部署指导、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党委书记于茂东

党委副书记、校长周志

成员:党委副书记赵京华

副校长王繁珍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景春

副校长刘智刚

同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具体任务落实。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景春

成员:纪委委员、人事处(考核办)处长王培强

纪委委员、审计处处长张宇飞

纪委委员、工会副主席姚红杰

纪检监察室主任滕玉英

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孙兰萍

校长办公室副主任孙毅

党委办公室负责一是与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联系联络工作,及时传达市委教育工委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协调推动党委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负责相关会议和活动的组织落实,有关材料汇总、整理和报送工作。并与校长办公室共同做好督查工作,加强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推动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利、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敷衍塞责、严重不负责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提出整改建议,按权限严肃问责。二是协调联络工委组织处,结合党建工作不严不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落实巡视整改任务的重要内容,针对专项治理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建章立制。三是与工委干部处联系联络,协助工委干部处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把不作为、不担当问题考准考实,与纪检监察室共同配合,抓住“关键少数”和突出问题,对不作为、怠政懒政和不敢担当、拈轻怕重的干部提出处理意见,依据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组织处理,协调办理“下”或者“转”的手续。

校长办公室负责与市教委办公室联系联络,及时传达市教委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负责联系学校各部门,协调推进各部门落实治理各项任务,并加强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推动情况的督查工作。

纪检监察室负责与工委纪检组工作部门联系联络,落实工委纪检组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在工委纪检组确定的教育系统重点督办问题线索基础上,结合实际梳理我校问题线索,形成台账、挂牌督办、销号管理;设立并公开我校专项治理工作群众举报电话、邮箱等,建立直查快办的投诉调查解决机制;严肃查处我校不作为、不担当重点问题。负责编写我校专项治理工作简报,与党委办公室共同配合,建立定期通报曝光制度,加强对正面典型的大力宣传,对反面典型公开曝光,营造正向激励、惊醒震慑、标本兼治的氛围。

人事处(考核办)负责梳理我校人事工作方面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清单,并做好督促检查。推动落实有关人员处理,完善人事工作相关制度。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校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以及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找准整治“标靶”,确保专项治理有序推进、按时高质完成。

(二)落实“两个”责任。党委对开展专项治理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发挥关键作用,对各环节工作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指导,确保专项治理抓深抓细抓实。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各负其责,抓好分管工作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纪检监察室要切实肩负起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抓好“线索梳理、督查督办、执纪问责、通报曝光”等重点环节,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以严明的纪律保障专项治理有力有效开展。

(三)形成工作合力。学校专项治理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具体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自查自纠、教育管理、问题处理、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具体措施,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处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协调推动,确保高质量、高标准搞好专项治理。其他相关部门,如财务处、审计处、教务处、培训处、社区教育处、后勤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自身优势,对经济责任、教育教学、培训、社区教育、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中存在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各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发挥攻坚作用。

(四)持续深入推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要把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做到事要解决、人要处理、整改到位。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效的措施抓治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加快节奏、提高效率,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为官有为、为政善为,恪尽职守、敢于担当,确保高质量、高标准搞好专项治理。





中共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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